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奢侈稅開徵,市場出現逃命波,房市短空長多~_房地產新聞_ 范洪誠 0988-88-26-77

行政立法兩院聯手

讓奢侈稅不僅在立院快速闖關成功,並旋即在一個半月之內實施。

就房地產市場來看,這項政策究竟是打房?抑或是一項穩定房市策略?

4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,也就是俗稱的奢侈稅條例,行政院並決定在6月1日正式上路;其中高價的汽車、遊艇、飛機等奢華貨物固然與市井小民沾不上邊,但是其中不動產類別,不但與一般大眾關係密切,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,亦不容小覷。


奢侈稅對於房屋買賣的特色,在於並沒有設置課稅門檻,而是對於持有期間少於兩年內的非自用住宅,一律課徵實際交易價格10~15%(兩年內10%、一年內15%)的特別稅。


排除條款—可證明非投機炒房者

財政部指出,這項立法預期可達成下列兩項效益:

1.健全房屋市場:
對於非自住不動產短期內移轉加徵稅賦,可以避免房價不斷攀升,促使房地產回歸合理正常之市場交易,以利國家整體之長遠發展。


2.維護租稅公平:
高消費帶動物價上揚引發社會不良觀感,對高價貨物或勞務加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,可維護租稅公平,衡平社會觀感。


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,為避免商及無辜,訂有十項豁免條款,只要是合理、常態,或非自願移轉者,包括自用住宅以及換屋需求等,都不會被課奢侈稅。財政部同時依照統計指出,投機客手中的房屋大約兩萬多戶,對整體房市影響不大,目的在使房屋回歸合理正常的市場交易,而不是刻意抑制房價上漲。


香港經驗,根本問題仍在供需


究竟對房市影響為何?房價的波動又會出現怎麼樣的走勢?以早台灣一步的香港為例,香港在2010年11月開徵額外印花稅,也就近似於台灣的奢侈稅。額外印花稅實施當週,香港十大屋苑(註)成交量銳減八成,僅有10戶的成交量,隔週增加至19戶,但仍遠不及以往平均每週40戶的交易水準,香港媒體當時評論,額外印花稅制對於房市帶來的震撼,遠超過金融海嘯帶來的影響。


到了第四週,十大屋苑已經回復昔日的成交水準,成交量回穩的同時,價格卻大幅降低。再經過一段盤整之後,香港房市在價與量方面都得以繼續攻堅,主要是因為香港長期置產和自住的需求,依舊大於市場供給。(註:十大屋苑為香港各區的指標性大型社區,由於戶數規模龐大且交易穩定,成交價與成交量被視為香港房市的觀察指標。)
 

短線逃命波已然出現


再回到台灣,以2011年6月1日前推算,2年以內購屋的非自用屋主,也就是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底前有置產,且屬於非自用者,若要移轉,就會成為奢侈稅第一波的課稅對象。在新成屋方面,從數量推估還是以北中南三大都會區為最多,而其中,新北市過去2年間成屋使用執照核發數量居各縣市之冠,這其中的投資客必然要趕在6月1日奢侈稅預定實施日期前,出脫手中不動產,因此業者預估,奢侈稅的重災區將落在新北市。


奢侈稅可能造成的影響


1.從公佈到實施的空窗期,勢將出現一波逃命賣波,口袋淺的短期投資客,將迅速出脫手中物件獲利了結,短期房價有下修的空間,以奢侈稅課徵額度為交易總額的10~15%來看,房價修正幅度大約為8~10%度。


2.預期心理造成買方觀望,將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。總的來說,奢侈稅條例一出,口袋淺、買空賣空的房地產炒作投資客,勢必先行從市場上退出;等到買方與賣方重新洗牌,自住客回歸市場主流之後,流通物件數量減少,房價也會漸趨合理,避免一味追高,畢竟,自住客才是房地產市場的主力。


奢侈稅可望降低降低短線炒作,市場價格有機會小幅整理,盤整之後,後市會回歸供需平衡與否,確實有助於房市機制的健全。


對自住型買方來說,應把握奢侈稅上路前佈局。因為目前供給量放大,投資客為讓資金落袋為安,議價空間自然較大;待正式實施後,降價急售的物件會變少,因次有急迫購屋需求的買方,不妨趁這波物件較多且價格較有彈性的空窗期,好好挑選適合的物件,有機會買在相對低點。


至於對賣方而言,目前的房價水準其實對賣方有利,而平穩房市發展依舊是政府的重要施政項目,後市難以預期的房市政策與調整,都會增加房屋持有以及交易成本,目前正是售屋的時機點。


不動產奢侈稅十大豁免條款



1.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自女只有一戶房屋或土地(一生一屋),且未營業使用或出租。



2.本人與配偶因換屋需求共持兩戶房地,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後一年內售出,維持一生一屋。



3.賣給各級政府或向各級政府買入,也就是與政府之間的買賣。



4.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。



5.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,且尚未被徵收前移轉者。



6.銷售因繼承或遺贈所取得之房地。



7.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移轉。



8.依強制執行法、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之物件,即法拍屋。



9.依銀行法第76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處分,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令處分之物件,及銀拍屋。



10.其他經財政部核定,非投機炒房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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